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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推行住宅小区不动产登记免费提供宗地图、房产分户示意图便民服务的公告

来源: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 11时03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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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改革,切实减轻企业、群众办事经济成本,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不动产登记收费相关政策规定,整合林芝中心城区实景三维和地籍图成果,形成林芝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现试点推行住宅小区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免费提供宗地图、房产分户示意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政策试行期限1年。

二、适用业务范围

纳入本次试点的商品住宅小区,权利人申请办理以下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免费制作、打印房产分户示意图及宗地图:

1.不动产转移登记;

2.不动产变更登记;

3.不动产更正登记;

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损毁补换证登记。

三、试点住宅小区清单

结合全市权籍数据归集完善情况,本次试点小区共13个,分别为:奇正家园、林芝昌都退养基地、云上悦府、林升花园之二、琅赛佳苑二期,太阳城一期、二期、雪域江南、雅江花园、天麓名居、民族艺术团、平安小区、龙泉小区、景光苑。

四、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人只需前往市便民服务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无需提供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发布前已核发、已粘贴附图的不动产权证书合法有效,权利人无需专程到窗口更换证书、补打附图。

2.自建房、私人自建项目、非商品房开发小区,不在试点范围。

3.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单元分割、楼栋宗地合并等需重新开展权籍测绘、编制全新图纸的业务,不适用本次试点。

4.纳入试点范围内的小区,工作人员以图纸打印、制图为名违规收费、变相牟利的,申请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反映:0894-5936725。

六、其他事项

本政策试行期满后,我中心将结合试点运行成效、群众反馈综合评估,适时调整服务覆盖范围并另行公告。

联系人:张先生 1365959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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