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用人单位:
时序更替,万象更新。值此丙午马年春节来临之际,林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谨向全体用人单位致以诚挚的新春祝福!向辛勤耕耘在各条战线、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的企业经营者及管理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过去一年,在各用人单位的积极配合与共同努力下,辖区内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既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的责任主体。春节是阖家团圆的传统佳节,也是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助力企业平稳有序度过新春假期,我们结合劳动仲裁工作实践,向您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薪”安过年。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保障,足额及时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用人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春节假期前妥善核算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要确保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群体的劳动报酬足额到位,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对于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二、规范春节假期用工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各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制定春节假期排班计划,提前与劳动者协商沟通,充分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权与知情权。对于因生产需要确需安排劳动者春节期间工作的,应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劳动者加班。同时,要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安排职工休假的,应明确休假起止时间、考勤方式等事项,避免因假期管理不规范引发争议。
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相关事宜,防范争议隐患。春节前后是劳动关系变动的高发期,各用人单位应规范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的,应提前与劳动者协商续签或终止事宜,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若符合法定情形);对于确需裁减人员的,需严格遵守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和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妥善处理离职人员的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后续事宜,避免因手续办理不及时、不规范引发争议。此外,对于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用工形式,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用工主体责任不清等风险。
四、加强人文关怀,营造和谐用工氛围。春节是传递温情的节日,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为劳动者送上新春问候与关怀,比如妥善安排外地劳动者返乡过年,为留守值班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节日福利,让劳动者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返乡的劳动者,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其节日生活。良好的用工氛围不仅能增强劳动者的归属感与凝聚力,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裁审衔接”的工作理念,积极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若您在用工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要法律支持,可通过拨打林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0894-5832339或前往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等方式,获取帮助。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再进百尺竿。期待在新的一年里,各用人单位继续秉持合法用工、诚信经营的理念,与劳动者携手共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林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最后,衷心祝愿各用人单位事业兴旺、诸事和顺!
林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