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巴塔主持召开二届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研究解决相关事宜,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黎世江,市委常委、副市长玉珍,副市长刘春祥、次仁顿珠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制度支撑,为破解执法难题、防范执法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问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主动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执法权限、程序和标准,确保每一项制度要求都能转化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的具体实践。要通过公开典型案例、邀请社会参与等方式,提升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法治氛围。会议研究了《林芝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指出建筑垃圾管理一头连着发展与建设,一头系着生态与民生。当前,林芝正处于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期,要制定实施好《林芝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公园城市、生态城市,积极打造人间桃源·幸福林芝。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