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11月,林芝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排名全区第一。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41亿元,同比增长5.4%,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的1.4个百分点、全区平均水平(4.3%)的1.1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7.97亿元,同比增长6.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44亿元,同比增长1.7%。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4.52亿元,同比增长0.9%;商品零售额65.89亿元,同比增长5.7%。



1月至11月,林芝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排名全区第一。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41亿元,同比增长5.4%,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的1.4个百分点、全区平均水平(4.3%)的1.1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7.97亿元,同比增长6.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44亿元,同比增长1.7%。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4.52亿元,同比增长0.9%;商品零售额65.89亿元,同比增长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