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积极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切实体现司法温情。近日,墨脱县人民检察院为1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一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因特殊情况陷入生活困境,其家庭难以承担基本生活与学习开支。秉持“应救尽救、精准救助”原则,遂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检察干警经核实了解,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在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检察官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当场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及时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孩子家属手中。

“这笔钱真是解了燃眉之急!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终于有了着落,太感谢检察院的帮助了!”收到救助金时,家属激动地说道。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妇女是家庭与社会的“半边天”。2025年,墨脱县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下一步,墨脱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实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履行检察社会责任,为困难妇女儿童撑起“暖阳伞”。
检察官释法
什么是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
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符合条件如何申请司法救助?
救助申请人可以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提出,救助申请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救助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救助申请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2)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4)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
(5)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