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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2时36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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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规范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现公开遴选一家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量投标代理机构的业绩、综合实力、人员资质等因素,择优选取合作机构。

二、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具备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资质条件。

2.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拥有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代理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4.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保障项目招标过程合法合规。

5.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告及遴选文件的各项要求,积极配合遴选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提供优质、高效的代理服务。

三、比选资料要求

(一)资料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年内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配置方案,包括团队成员姓名、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负责项目经验等。

5.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措施、服务承诺、应急处理机制等。

6.服务收费标准(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收费规定)。

7.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内)。

8.其他可证明机构实力、服务能力的补充材料。

(二)包装要求

比选资料需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包装外观需整洁、完好,不得出现破损、污损、字迹模糊等情况。若出现包装破损、资料散落、密封不严等问题,将视为无效资料,遴选单位有权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四、报名及资料交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工作日每日9:30-13:00、15:30-18:30。

2026年1月818时30分后提交资料视为无效

(二)报名地点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企业资本监管科

(三)递交方式

比选资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逾期递交、邮寄递交均不予受理。递交资料时,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备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比选资料的编制、递交等费用由投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遴选单位均不退还比选资料。

2.投标代理机构需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列入遴选单位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项目的代理遴选。

3.遴选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遴选流程及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89045295

附件: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评分表

2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评分表

 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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