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隆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升国旗 唱国歌”仪式
- 2020年10月01日 23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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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硕果累累。正当全市上下沐浴着党的光辉,乘着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东风,沿着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奋力推进林芝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之际,我们迎来了伟大祖国71周岁华诞。10月1日,林芝市隆重举行“升国旗 唱国歌”仪式,表达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感情和美好祝愿,汇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刘江,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芝市委书记马升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多布庆,市政协主席谢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光明,林芝军分区政委王卫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达瓦,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海波,市委常委、秘书长梅家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喻昌出席升旗仪式。
市委副书记、市长旺堆主持升旗仪式并致辞。
上午10点整,升国旗仪式正式开始,英姿勃发的国旗护卫队排着整齐的队列,踏着铿锵的步伐将国旗护送到升旗台,伴随着庄严的《义勇军进行曲》的旋律,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人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垂手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
旺堆代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广大驻地部队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林芝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旺堆指出,71年的辉煌成就,我们备感自豪;夺取新的伟大胜利,我们重任在肩,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十个必须”为方向,以“四个确保”为目标,以“四件大事”为重点,以正确处理“十三对关系”为工作方法,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林芝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
尼玛、次仁央宗、尼玛扎西、肖鹤、徐龙海、任卫东、强巴央宗、崔晓东、达瓦、罗布次仁、旦增拉姆、常仕洪、尼玛次仁及全市各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各族群众代表参加升旗仪式。
参加升旗仪式的各族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凝望着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回想在神州大地、天山南北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深深感到作为一名中国人无比自豪与骄傲,真心感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各族人民的关心关怀,感恩伟大的祖国。一定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把祖国的西藏林芝建设得更加美丽,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林芝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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