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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召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暨“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大会

  • 2019年12月13日 18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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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林芝市召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暨“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委书记马升昌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光明,市委副书记张秀武,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赵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市委常委、副市长杨赤卫,市委常委、秘书长梅家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喻昌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达瓦主持会议。

张秀武宣读了《中共林芝市委员会 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暨林芝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命名的决定》《中共林芝市委员会 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林芝市“遵守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模范寺庙和优秀僧尼、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寺管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在主席台前排就坐的领导同志为受表彰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刘光明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事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边疆巩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最高利益,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要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林芝篇章贡献力量。

就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刘光明要求,一要坚定不移把深化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最重要举措。坚持政治上同向,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稳定上同心,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消除破坏民族团结的不利因素,筑牢边疆巩固边境安全的钢铁长城;坚持发展上同步,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持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二要持之以恒把“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实现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最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作为我市宗教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拿出管用措施,把活动持续引向深入,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要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保障。民族宗教工作涉及诸多领域和部门、关系方方面面,事关民族团结、宗教稳定,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系统工程、基础工程和民心工程。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把民族宗教工作引向深入、形成长效机制。

出席会议的领导还有多布庆、谢英、张明、才佳、尼玛、次仁央宗、刘兴平、尼玛扎西、肖鹤、赵俊、扎西达杰、徐龙海、强巴央宗、布珠、崔晓东、央宗、玉珍、常仕洪。李牧之、扎西平措、甘丹平措分别出席米林县、察隅县、工布江达县分会场会议。表彰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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