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一次性告知单(永久使用林地)
- 2023年06月07日 18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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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永久使用林地)
二、提交资料清单
1、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用地单位使用林地请示;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现场勘验表;
5、使用林地可研报告或现状调查表;
6、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在批复文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用地单位章);
7、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票据;
8、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9、涉及采伐蓄积60立方米以上提供采伐作业设计报告;
10、如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需提供自然保护地相关许可手续;
11、如涉及未批先建项目需提供违法项目查处情况报告;
12、市级审核审批范围项目需提供用地红线范围林保矢量数据。
三、办理程序
受理----科室审查报件资料----符合规定的(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资料或退件)---局领导审核签字---根据审批权限上报自治区林草局或市级行政许可。
四、承诺时限
提交资料符合规定的,限3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周末)
五、咨询联系电话:0894-58229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31522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一次性告知单
(临时使用林地许可)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永久使用林地)
二、提交资料清单
1、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用地单位使用林地请示;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现场勘验表;
5、使用林地可研报告或现状调查表;
6、项目批复文件(在批复文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用地单位章);
7、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8、涉及采伐蓄积60立方米以上提供采伐作业设计报告;
9、如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需提供自然保护地相关许可手续;
10、如涉及未批先建项目提供违法项目查处情况报告;
11、涉及临时使用林地提供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
12、市级审核审批范围项目需提供用地红线范围林保矢量数据。
三、办理程序
受理----科室审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的(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其补正资料或退件)----局领导审核签字---根据审批权限上报自治区林草局或市级行政许可。
四、承诺时限
提交资料符合规定的,限3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周末)
五、咨询联系电话:0894-58229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3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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