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通知
- 2018年12月22日 11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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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为做好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脱贫攻坚,改善民生,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6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财预〔2018〕15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精神,现下达你地(市)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村级公共服务及改善民生等。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2019年终收入功能科目列“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请你地(市)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定,落实项目主管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实际安排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经县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后,报上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同级财政部门,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由同级财政部门汇总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并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有关部门将其作为资金使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计划总表
2.西藏自治区2019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测算表
3.西藏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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