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年度报告
- 2017年03月28日 17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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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和《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的通知》(林政办发〔2017〕8号)文件要求,结合林芝市人防办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市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载体建设力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我办利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
(二)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在政府网站对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面向社会全面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阅及监督。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市人防办根据领导和工作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站)主要负责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
(二)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审议、评议及各项基础性工作,明确各科室(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方式和标准,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把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安全,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方面的申请。
五、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人防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采集还不够齐全、及时,导致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方面力度还有待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机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在“公开内容实,公开方法新,公开效果好”方面下功夫,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推进创建服务型人防机关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人防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和载体,通过改进职能作风、优化服务等手段,全力打造廉洁高效的阳光人防、法治人防的政务品牌,树立人防的良好形象。三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达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实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采集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把信息更新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站),使各科室(站)人人有任务,并与年度考评工作相挂钩,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2016年,我办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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