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7年03月24日 17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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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按照自治区、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和《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的通知》(林政办发〔2017〕8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现将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法规科、政工人事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根据《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及时将相关信息在政府网上公开。目前,我局已在林芝市政府网上公开了《林芝市审计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林芝市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林芝市审计局2016年预算》等信息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0件。全年未受理涉及审计相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复议、诉讼等事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是专职经济监督部门,不承担具体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内容比较单一,辐射面相对较窄,导致我局可公开的信息偏少,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也制约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审计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还有待加强等问题。
四、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逐步将审计结果对外公开,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推进审计业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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