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7年03月24日 1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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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委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为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并学习贯彻了《林芝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了有效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二、规范运行,打造高效便捷公开平台。
为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开平台,权力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委投入14万余元安装了办公楼大厅显示屏,开设了“林芝卫生”微信公众平台,为打造为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单位,我委投入了13万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同时积极向市政府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进行公开等。通过多种平台、多渠道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大力度,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林芝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指南,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科室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开在履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实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公开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依据和标准,卫生计生监督检查内容、法律依据、程序和范围,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和卫生计生行政强制的种类、法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等。
(二)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卫生信息,重点公开本辖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危害健康因素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和评价信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以及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价格等信息。
(三)做好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进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精神,分别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具体要求,及时编制完成药品价格等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具体信息,按要求选择适当途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做好采供血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将血站信息公开和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紧密结合,每月公布采供血情况,共计公开15条信息,选择宣传展板等适当途径,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了解无偿献血有关政策和知识。
(五)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公开工作。2016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题会,出台了《中共林芝市委员会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林芝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激励办法(试行)》,这是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一件大事。为深入贯彻会议精神,我委先后组织起草并下发了《林芝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林芝市公立医疗机构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林芝市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并通过多渠道进行了公开。
(六)做好其他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遵循全面、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重点公开本单位的机构简介、科室(部门)设置、主要职责、办事流程、财务预算和决算以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执业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流动人口管理等事项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合法权。
四、存在问题
我委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
(一)因人员编制少,无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有的事项未能及时公开。
(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均为兼职人员,经验不足。因此,有的内容是否公开,把握不是很准确。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
我委将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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