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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7年03月23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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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现公布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主要做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针对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林芝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完善组织。坚持精干、高效原则,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转高效。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林芝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市发改委保密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责任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做好归档工作。四是突出重点。将群众密切关注的项目和价格领域列为信息公开重点,并及时在自治区相关网站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6年,全委主动公开信息1203条,其中,公开项目方面1150条、价格方面52条、经费预算方面1条。参加林芝市“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林芝市政务信息网,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委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但仍然有许多环节的工作需进一步探索提升。如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力度不够深入等问题。下步,我们将: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二是拓宽公开平台。充分利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林芝政务网以及公告栏、报刊、电视、广播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我委政务信息,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多、更通畅。三是抓责任落实。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内容信息。四是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项目建设和价格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任务目标和工作计划,阶段性地向社会公布进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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