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正在自治区宗教立法座谈会上强调
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严金海汇报 刘江参加

11月1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主持召开自治区宗教立法座谈会,听取有关立法工作意见建议。这是座谈会现场。本报记者 李洲 摄
本报拉萨11月12日讯(记者 张尚华 张黎黎)11月1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主持召开自治区宗教立法座谈会,听取有关立法工作意见建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严金海汇报有关立法工作起草情况,刘江参加。
王君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按照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西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王君正强调,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必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重要目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认同、民族交融的情感纽带,是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要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持续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进“五个认同”,自觉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坚持“五个有利于”标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落实。
王君正强调,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夯实西藏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健全法律体系,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切实提高立法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完善配套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增强政策法规的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推进依法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化寺庙财税监管,依法加强宗教活动管理,推进藏传佛教自身建设,引导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
王君正强调,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深化拓展“三个意识”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牢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压实普法责任,坚持精准普法,推进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创新方式方法,拓宽普法渠道,开展宣传活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动,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强大力量。
自治区领导龚会才、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王峻、徐志涛、孟晓林、珠康·土登克珠、宗洛·向巴克珠、萨龙·平拉参加座谈。
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