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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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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2026年 10 月 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2025年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文广系统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和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两部门以及局属三部门,分别为:林芝市民族艺术团,林芝市图书馆、林芝市群众艺术馆。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制度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文物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相关改革工作。牵头推进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等重点工作建设。

3.指导全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林芝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牵头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根据授权,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内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管理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2.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14.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15.贯彻执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自治区、市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6.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17.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18.依法对全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有:负责查处演出、娱乐、网咖、动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游艺、文物、文化艺术品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负责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全市“扫黄打非”有关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文化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19.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统筹辖区内文化旅游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建立本领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实施旅游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

20.承担跨市、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查处工作。承担文化市场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工作。承担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复核工作。

21.负责市本级和市辖区(含林芝市经开区管委会、鲁朗景区管委会)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其他县(市)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22.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林芝市图书馆部门职责

林芝市图书馆全面实行免费开放,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开拓业务,以传统服务模式为依脱,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方法,在免费开放和免费服务中,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资源,在保障其文化公平及文化权益方面积极行动。    

(三)林芝市群众艺术馆部门职责

林芝市群众艺术馆宣传林芝文化、开展群众文化、培养林芝文化人。

(四)林芝市民族艺术团部门职责

林芝市民族艺术团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走与时代相结合的文艺道路,林芝市民族艺术团主要职能是为各县民间艺术团进行辅导和编排声乐、曲艺、舞蹈等节目,搜集各县各乡民歌进行整理保存,为我市节目的创作和编排工作和挖掘本市特色文化元素,通过多种文艺形式再现普通劳动者奋力拼搏、梦想成真的感人故事。到基层采集创作灵感,争取创作出具有更多鲜活的现实题材作品。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林芝市文旅局设12个内设行政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交流合作科、艺术科(非遗科)、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景区规划科)、产业融合科、文物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执法检查科、公共服务科、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130-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机关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旅系统2025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收入15,058.81元,同比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9,064.04万元,减少了4,155.24万元,下降26.64%。基本支出4,555.55万元,占预算收入的23.9%;项目支出10,500.24万元,占预算收入的55.78%。预算收入减少的原因:因机构改革两家原文广和原旅游合并,项目资金减少。

2025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决算收入11,575.35万元(不含存量资金150.03万元),同比2024年部门决算收入16205.73万元,减少了4480.35万元,下降率27.64%。基本支出2,067.8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7.64%;项目支出9,654.4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82.36%。预算收入减少的原因:因机构改革两家原文广和原旅游合并,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旅系统2025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决算收入14,908.78万元(不含存量资金15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0.72万元,占决算收入28.43%;商品和服务支出210.71万元,占决算收入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29万元,占决算收入0.4%。剩余资金为项目支出10506.09万元(其中含存量资金支出),占决算收入69.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055.78万元。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54.42万元,占总支出93.35%;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29万元,占总支出2.71%;

3. 卫生健康支出212.22万元,占总支出1.41%;

4. 住房保障支出346.86万元,占总支出2.3%;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万元,占总支出0.23%。

支出分为基本支出4,555.55万元,项目支出10,500.24万元。基本支出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运转;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旅宣传、文物保护、博物馆运维、文旅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旅系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55.55万元。项目支出10,500.24万元(其中含存量资金支出)。

1. 工资福利支出4280.7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0.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7.52万元。

行政运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6.72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3.51万元;电费13.61万元;邮电费15.99万元;物业管理费1.47万元;差旅费27.92万元;维修(护)费7.7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专用材料0.12万元;委托业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52.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2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9.79万元;医疗费补助4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5,055.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5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55.78万元,占100 %;外交(类)支出0万元。

(附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共支出15,058.81万元:其中存量资金15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4,908.78万元。

按照分类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5万元;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14,054.42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407.29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2.22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46.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广系统2025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16.59

100.5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3.9

0.41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87.73

75.1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7.73

75.18

 

      (2)公务用车购置

24.96

24.96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55万元,与2024年决算数51.19万元,相比增加49.36万元,增加49.09%。主要原因:2025年林芝市艺术团购置车辆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油料款支出4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2025年均为零。

2.公务接待费:2025年为0.41万元,与2024年决算数对比减少0.7万元,降低0.6%。共接待国内4批次30人次,2025年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为75.18万元,与2024年51.19万元相比,同比增加31.91%。主要原因:2025年林芝市艺术团购置车辆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油料款支出44万元

4.2025年林芝市艺术团公务用车购置1辆。    

5.2023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六、202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5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221.0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48.24% 。其中,基本支出221.0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0万元、伙食费0万元、保险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0万元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20.96万元;电费4.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9.16万元;物业费2.24万元、差旅费12.74万元;维修(护)费10.28万元;专用材料费15.69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劳务费9.87万元;委托业务费2.95万元、工会经费45.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3万元;其他交通费1.18万元;税金及附加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6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市文旅局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8.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0.4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8.8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78.8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专项业务54项,50万元以上项目共计29项,一是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激发旅游市场消费潜力和活力积极实施“多彩林芝·惠享之行——畅游林芝·云消费”,活动经费为300万元。二是为加快推进林芝市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投入经费1000万元积极实施《林芝市“引客入林”促进旅游消费市场奖励措施》活动。三是投入595万元拍摄制作林芝文旅纪录片及完善提升文旅宣传资料。四是投入632万元实施空域炫影·魅力林芝”西藏林芝文旅宣传推广活动。五是投入595万元《拍摄制作林芝文旅纪录片及完善提升文旅宣传资料项目》,提升林芝文旅宣传力度。六是投入3036.9万元实施林芝旅游航线定额补贴政策。

十、债务情况说明。

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信息,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的部门请说明无政府债券资金。(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财预〔2019〕50号)文件精神)

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