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部门决算
2026年 9 月 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局)是政府工作部门,属于行政单位,正县级建制,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
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市)、各部门应
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落实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导消防工作,
指导各县(区、市)消防监督、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7.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2.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 市)、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
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外救援工作。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
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事务,
结合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举措、规划、制度及相关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市)和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18.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
法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负责建立健全执法评价体系。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9.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0. 负责研究自然灾害的特点规律,拟订航空救援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等;负责编制航空应急救援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航空侦察勘测,组织灾区航空拍摄、监测;进行空中指挥调度,为地面救援提供帮助;负责航空消防灭火,向交通不便灾区投送救援力量、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转移;负责协助疏散遇险人员,开展空中搜寻、定位、营救等;负责航空救援应急值班、值守指挥调度;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1.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2.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
23.组织编制林芝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24.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25.负责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保障地震应急响应。
26.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地震信息网络和通讯服务运维工作。
27.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县(区、市)、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2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29.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30.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1.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内设8个内设行政机构、2个参公机构和2个事业机构。
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预案管理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科(防汛抗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执法科、执法监督科8个内设行政机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个内设事业机构;地震监测科、震害防御科2个内设参公机构。本年机构变动情况为: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地震局合并到我局,新增2个内设参公机构(地震监测科、震害防御科)。
第二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全年预算收入数为4,702,04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607,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含存量资金调整年初预算和援藏资金结转)74,87万 元、其他收入(援藏资金)20万元,同比减少6,287,80万元,减少57.21%,主要是本年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和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国债)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同时减少雪崩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及监测预警建设经费等大额资金预算,本年援藏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025年,我局全年预算支出数为 4,666,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6.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203,27万元(包括年初结转和结余(含援藏资金结转)74.87万 元、其他收入(援藏资金)20万元,同比减少6,292,60万元,减少57.42%,主要是本年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和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国债)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同时减少雪崩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及监测预警建设经费等大额资金预算,本年援藏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025年,我局年末结转和结余35.13万元,全部是地震局援藏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当年总收入为4,627.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拨款4,607.18万元,占总收入的99.57%;其他收入(援藏资金)20万元,占总收入的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全年总支出为4,666.92万元 10959.52万元,同比减少6,292.60万元,减少57.42%,其中:
1.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各项支出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性质分类支出情况表
项目名称 支出(万元) 占比(%)
人员经费 1,708.48 36.61
日常公用经费 75.11 1.61
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 2,883.33 61.78
合计 4,666.92 100
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各项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支出(万元) 占比(%)
工资福利支出 1,670.90 35.8
商品和服务支出 931.82 19.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28 1.17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1,522.99 32.63
资本性支出 486.93 10.43
合计 4,666.92 100
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表
项目名称 支出(万元) 占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09 3.84
卫生健康支出 98.19 2.1
住房保障支出 186.37 3.9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203.27 90.07
合计 4,666.92 100
3.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各项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功能分类支出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全年预算数为4,651.7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4,607.1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44.54万元,比2024年减少6,298.00万元,减少57.52%,主要原因为:2025年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和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国债)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同时减少雪崩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及监测预警建设经费等大额资金预算,本年援藏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全年执行数为4,65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5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08.49万元、公用经费75.11万元;项目支出2,868.13万元(含基本建设项目962.07万元),比2024年减少6,756.63万元,减少70.20%,主要原因为:2025年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和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国债)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同时减少雪崩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及监测预警建设经费等大额资金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9.09万元,占3.8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8.20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6.37万元,占4.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4,188.06万元,占90.03%。各项财政拨款支出构成如下图所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8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31%,同比增加32.99万元,增长27.3%,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养老保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25.2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54%,同比增加22.72万元,增长901.59%,主要是2025年将公益性岗位人员财政补贴部分纳入预算管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同比减少0.54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25年资产分类调整,失业保险列入行政运行科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同比减少1.15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25年资产分类调整,工伤保险列入行政运行科目;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73.2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7%,同比增加14.39万元,增长24.47%,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医疗保险和生育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15.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34%,同比增加2.86万元,增长22.07%,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2%,同比增加1.98万元,增长27.5%,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增加,干部职工体检费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123.8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66%,同比增加24.77万元,增长25%,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62.5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34%,同比增加11.74万元,增长23.12%,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增加,购房补贴增加;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1335.5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8.72%,同比增加354.44万元,增长36.13%,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增加及增发一次休假探亲费,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9%,同比增加4.0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5年民族团结奖励资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13.0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28%,同比减少1.57万元,减少10.72%,主要是2025年党建活动费用较上年减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38.9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84%,同比减少0.27万元,减少0.69%,主要是2025年重特大源头管控工作经费和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检查经费中标价较上年减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74.3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同比减少118.31万元,减少61.42%,主要是2025年减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经费及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经费;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776.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69%,同比减少1403.73万元,减少64.38%,主要是2025年林芝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减灾项目经费(国债项目)较上年减少;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79.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72%,同比增加49.84万元,增长166.36%,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应急演练从之前的单一演练增加多全要素、全流程、多灾种的综合应急演练,演练规模扩大,参与人数增加,演练覆盖区域扩大,演练场景多样化、舞台搭建、演练内容复杂程度提升,需要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协助开展演练工作,2025年增加应急演练费用;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527.3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83%,同比减少5411.89万元,减少77.99%,主要是2025年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和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经费(基建)经费较上年减少,同时减少雪崩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及监测预警建设经费。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地震监测32.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7%,同比增加32.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增加重点温泉监测数字化建设项目、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项目前期费;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地震预测预报52.9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4%,同比增加52.9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增加地震三网一员地震前兆观测员信息费;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地震灾害预防9.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2%,同比增加9.4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增加地震业务经费;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48.2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4%,同比增加48.2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5年地震局与我局合并后,增加地震“三网一员”培训费用;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85.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98%,同比减少33.5万元,减少15.31%,主要是2025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及减少雪崩隐患点人工控制爆破经费;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21%,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5年增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8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含公务用车购置费)55.5万元、因公出国费0元。全年预算数为44.31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含公务用车购置费)42.32万元、因公出国费0元)。
2.“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5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44.3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支出1.9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9.6%,占全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改革,地震局与我局人员合并,相关经费增加;二是我局本年度接待工作组人次较去年增加;三是本年度新下达文件(林机关〔2025〕27号),将接待陪餐人员费用列入接待费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2.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6.25%,占全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加5.88万元,增长16.1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地震局与我局人员合并,相关经费增加。
2025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
2025年,我局“三公”经费具体情况为:
公务接待18批次154人次,其中:接待自治区及各地市工作组9批次53人次,国家级工作组及自治区陪同人员5批次70人次,其他省份工作组4批次31人次,其他0批次0人次。
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含地震局)3辆,实有公务用车7辆(含地震局),主要是根据《林芝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林委办〔2023〕34号)重新核定单位车辆编制。其中:特种车辆(应急指挥车)1辆、越野车5辆(主要用于各类检查、救援、宣传培训、地震业务等工作)、轿车1辆。公务用车人车比例(不含特种车辆)为9:1;
2025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六、202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5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651.7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174.08万元,增长33.76%。其中,基本支出1783.5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868.1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1783.59万元,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1708.48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285.24万元、津贴补贴744.27万元、奖金84.62万元、伙食补助费34.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保险)2.28万元、住房公积金123.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3.22万元、生活补助10.94万元、医疗费补助15.3万元、奖励金1.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8万元;二是公用经费75.11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6.94万元、水电费10.95万元、邮电费1.52万元、物业管理费0.09万元、差旅费2.71万元、日常维修费2.99万元、接待费1.99万元、工会经费20.33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应急值班补助、印花税等)10.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3万元、无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交通费、一般购置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868.13万元,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支出16.7万元,具体包括生活补助14.3万元、奖励金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相关支出、优秀党员奖励金及退休干部慰问金支出;二是项目支出2851.43万元,包括办公费17.43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6.49万元、邮电费68.9万元、差旅费124.41万元、维护费0.9万元、租赁费51.25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51.72万元、劳务费26.92万元、委托业务费4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99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962.0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09科目)129.6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427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4.32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83.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2.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10科目)69.6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8.15万元,主要是安委办、指挥中心、各专项指挥部、地震局相关业务经费、宣传培训费用、法律顾问咨询费、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救援及直升机机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费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费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聘请第三方参与评审、检查等劳务费、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特大事故源头管控、危化品隐患专项排查、应急值班、应急演练、编制“十五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购买森林草原灭火物资、采购应急指挥基地配套设备、考试中心考务费、制作执法制式服装、地震项目前期经费、地震三网一员地震前兆观测员信息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卫星链路费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点建设、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和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基建项目)、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国债项目)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涉及政府采购资金为105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0.65万元(应急指挥基地配套、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点建设和林芝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26万元(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86万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项目),没有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包括生命探测仪2套、边坡雷达1套、红外热像仪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纳入财政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36个,其中:已完成项目36个。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856.09万元(包括当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全年预算数为2,868.13万元,年末决算数为2,868.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962.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主要包括公益性岗位补助、慰问经费、民族团结经费、党建经费、危化品隐患专项排查经费、重特大事故源头管控工作经费、各类检查及应急救援经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经费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费用、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检查经费、森林草原灭火物资采购经费、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航空应急救援地勤保障经费、应急演练经费、法律顾问、考试中心考务费、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点建设经费、“十五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值班补助、应急指挥基地配套经费、工作业务经费、宣传经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聘请第三方及专家费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卫星链路费、执法制式服装经费、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培训费、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项目前期费、重点温泉监测数字化建设项目前期费、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前期费、地震三网一员地震前兆观测员信息、地震监测及震害防御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经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费等项目,资金使用全部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全部专款专用。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在现有预算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新建《林芝市应急管理局绩效管理制度》、《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完善《林芝市应急管理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内部规范制度》等9项部门(单位)内控制度,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约束,明确所有预算项目在绩效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强化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刚性约束,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我局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为基础,充分考虑我局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特性和目标要求,按照投入、产出指标、过程、效果等方面设置绩效目标,单位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二)预算执行监控情况
我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明确各科室是预算执行主体,参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和财务规定,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的原则,其中5万元以上资金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报销由会计初审,办公室及经办科室负责人验收,最后由单位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报销。单位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各科室能够根据各自职能,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局内控制度,强化单位自律监管,增强合规管理及规范工作流程,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目的,避免因不遵循法律、财经纪律等,造成重大财务损失,确保单位各项工作开展与部门年度的任务相对应,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有效保障了各项资金预算执行效果,基本能够达到绩效目标预期。
(五)绩效工作自评情况
我局根据《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本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局各科室对涉及项目实施情况全过程参与,对项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资金管理等进行评价,从资金进度情况,是否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内容,从项目产出、效益等方面,分析整理自评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全年预算绩效内控机制运行平稳,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总体自评为“优”。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5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无扶贫资金情况。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5年,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无债务情况。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本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形成“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预算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加快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总结项目实施的做法和经验、教训,加强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藏财资环〔2024〕2号)、《关于林芝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林发改投资〔2024〕363号)、《关于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林发改投资〔2023〕115号)、《关于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林发改投资〔2023〕116号)、关于推进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工作的年度安排建议(国灾险普办函〔2024〕10号)和西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更新计划(2025年)》的通知以及单位“三定”方案工作职责编制重点项目预算和设置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及开展情况
2025年,我局已实施的重点项目(调整预算数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情况如下:
1.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调整预算数为560.92万元,支出数为560.92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项目资金用于为7县区、乡(镇)级防灾减灾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及通讯指挥车,2025年,我局共计采购配发通讯指挥车7辆、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领域装备2808套(件),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在面对突发事件后的应急响应时间和应急救援队伍出动时间,为抢险救援争取宝贵时间,有效提高了救援效率。
2.林芝市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05.59万元,为2024年项目建设尾款,支出数为305.5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项目资金用于建设物资仓库、备勤室、会议室及指挥中心等,建立健全林芝市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和处置能力。2025年6月已竣工,应急指挥基地面积5047.58㎡。目前正在申请财政评审。
3.林芝市应急救援装备基地建设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277.22万元,支出数为3277.22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项目资金用于新建应急救援物资库、生产附属用房、混凝土铺地工程等。2025年7月已竣工,应急救援装备基地面积8843.39㎡,目前正在申请财政评审。
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经费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85.32万元,支出数为185.32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项目资金用于2024年度、2025年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系统调查数据更新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实施方案(2024年度)》文件精神和林芝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累计完成2024年全市1243个调查对象的数据更新工作,包括全市300个学校、88个医疗卫生机构、12个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7个公共文化场所、13个旅游景区、27个星级饭店、6个体育场馆、79个宗教活动场所、6个大型商超、7个县域基础指标、56个乡(镇、街道)基础指标、8个燃气经营企业、62个加油加气加氢站、1个地下矿山、2个露天矿山、1个市级及7个县(区、市)的综合减灾资金投入、1个社会组织减灾能力、56个乡(镇)减灾能力、503个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等调查对象数据更新并出具林芝市及各县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成果技术报告8份。数据成果最终通过了市级、自治区级现场核查,工作进度在全区排名第二。累计完成2025年全市1240个调查对象的数据更新工作,包括全市300个学校、88个医疗卫生机构、12个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7个公共文化场所、13个旅游景区、27个星级饭店、6个体育场馆、79个宗教活动场所、6个大型商超、7个县域基础指标、56个乡(镇、街道)基础指标、7个燃气经营企业、51个加油加气加氢站、1个地下矿山、1个露天矿山、1个市级及7个县(区、市)的综合减灾资金投入、1个社会组织减灾能力、56个乡(镇)减灾能力、503个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等调查对象数据更新。数据成果最终通过了市级、自治区级现场核查和应急管理部现场核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