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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次吉    来源:米林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9-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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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检察综合部和综合业务部、检察业务部等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工作。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检务督察、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检察业务部。负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有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2.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监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3.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以及本院警务保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米林县人民检察院设驻米林看守所检察室,由检察业务部负责指导。

 

 

第二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总收入126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4年总收入1178.7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82.37万元,同比增长6.99% ,较上年增加原因为:2025年整体工资标准上调致使工资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浮动较大;2025年总支出1261.14万元,2024年总支出1178.7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82.37万元,上升6.99%,因2025年整体工资标准上调致使工资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浮动较大;项目经费使用增加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我单位本年收入124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14 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比上年增加82.37   万元,同比增长6.99%,主要原因是2025年整体工资标准上调致使工资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浮动较大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本年支出1261.14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 82.37万元,上升6.99%,其中,基本支出1024.22万元,占总支出的81.21%;项目支出236.92万元,占总支出的18.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61.14万元,本年支出1261.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025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数983.94万元,决算数984.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2025年底追加小孩探亲费0.73万元。

公用经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的原因是部分项目因未竣工验收,导致尾款未能在年底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6.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969.62万元,占77.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2.32万元,占7.4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8.88万元,占4.7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5.32万元,占1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支出124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22万元,占82.19%;项目支出221.92万元,占17.8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747.7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221.9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项):92.3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43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8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6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9.24万;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6.08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米林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5年公务接待0.98万元,与2024年增长0.98万元,原因:2025年之前受疫情影响;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51万元,与2024年下降3.97万元,原因为2025年米林市看守所正式投入使用及内控制度的完善,减少出差次数;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5年保有车辆共5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2025年接待共计5次79人次。

    六、202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5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  1024.2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其中,基本支出1024.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39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1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XXX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5年,米林市人民检察院在米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破解发展堵点、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让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二)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本年度,我院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过程指标三大一级指标,结合各项三级指标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产出指标层面:有序推进案件办理、党建活动、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发布、法治宣传等业务,同步开展廉政教育、干警培训、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保障工资社保按时发放,各项履职任务落地见效。

2.效益指标层面:聚焦未成年人法制保护、行政履职督促、生态环境监督等工作,助理平安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与满意度。

3.在过程指标层面:严格管控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做到支出合规,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资金使用透明规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院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年初结合检察业务工作需求,科学编制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动态跟踪资金使用、任务推进情况;年末对照绩效指标开展全面自评,梳理成效、查摆短板,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工作考核挂钩,不断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与管理水平。

(四)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032.53 万元,比上年减少139.48万元,降低13.51 %,主要原因为:人员存在变动,致使人员经费存在浮动。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执行 1246.14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74.13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人员存在变动、一次性探亲费、体检费等标准增长致使人员经费存在浮动。

3.收入支出与预算对分析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项目

(按功能分类)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

(万元)

差异原因

公共安全支出

818.69

984.62

休假探亲及包干保准存在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2.32

92.32

 

卫生健康支出

52.28

58.88

体检费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

69.24

125.32

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基数调整导致

合计

1032.53

1261.14

 

 

4.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98万元,较上年增长100%。2025年支出0.9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2025年和2024年年支出均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严格按照林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的相关规定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2025年和2024年支出均为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2025年和2024年一致,主要原因为:因公用经费不足,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从检察业务经费中列支。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保有车辆5辆。2025年支出9.51万元,较上年减少3.97万元,下降29.45%,主要原因:米林市看守所从2025年投入使用后,我院办案出差次数较上年明显减少。

(3)公务接待费:2025年年初预算为0.98万元,同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近几年因疫情原因,未存在公务接待,2025年起我院开始存在公务接待工作。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 ,接待人数79人,共计支出0.98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部门在预算年度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经济性方面,合理控制了各项支出;效率性方面,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部分工作提前完成;效果性方面,达到了预期的工作效果;公平性方面,确保了资源分配合理、服务对象公平享受服务。

1.履职完成情况:年度各项计划任务总体落实到位。数量上,各类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新媒体信息发布、党风廉政教育等核心工作均超额完成年度量化指标,队伍建设、预算执行等基础工作全面落地;质量上,检察履职、干警培训、经费管控、检察建议落实等工作质量达标,仅新建12309检察服务大厅项目进度未完全达标;时效上,人员待遇发放、预决算公开、日常业务办理等常规工作及时高效,基建专项项目存在一定滞后。

2.履职效果情况:履职综合效益充分显现。社会效益方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呢个,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有效维护司法公正,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与司法获得感;生态效益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经济效益方面,通过规范司法、化解矛盾,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维护区域法治环境。

3.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来看:通过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基层普法等工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持续提升。部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业务开展形成长效机制,为持续履职筑牢基础;受基建项目进度影响,短期服务效能提升存在制约,整体具备良好可持续发展潜力。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年度,个别项目工作进度未达预期。

2.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后续我院将针对相关工作短板,加快项目进度与收尾,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地;同时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紧盯各项三级指标的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与部门履职效能。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整改提质应用:对照本次绩效自评短板问题,逐项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紧盯滞后项目推进闭环落实,持续优化检察业务履职、项目建设管控全流程工作,补齐绩效短板弱项。

(2)预算编制应用: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申报、资金额度统筹、项目排序的重要依据,科学优化资金投向结构,从严管控低效支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率。

(3)管理长效应用:以绩效自评倒逼全过程绩效管理提质,常态化规范业务流程、压实岗位职责,将绩效理念深入案件办理、队伍建设、民生服务、经费管控日常工作,健全长效绩效管控机制。

十、债务情况说明。

我院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本单位截止2025年>2025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1.2025年党建经费用于支付党员干部活动费用。

2.2025年收到的援藏资金用于支付我院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米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