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B2312">“四个意识”、坚定“四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工作。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检务督察、财政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部门组织架构
(1)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米林市人民检察院内设3个职能部门,分别为检察业务部、综合业务部、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
(2)人员配备情况
米林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在职人员22人、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公益性岗位2人、临时工4人,共计38人;根据三定方案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8名。关于印发《米林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米县机编〔2021〕14号)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8名,事业编制2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5年,米林市人民检察院在米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破解发展堵点、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让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本年度,我院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过程指标三大一级指标,结合各项三级指标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产出指标层面:有序推进案件办理、党建活动、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发布、法治宣传等业务,同步开展廉政教育、干警培训、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保障工资社保按时发放,各项履职任务落地见效。
2.效益指标层面:聚焦未成年人法制保护、行政履职督促、生态环境监督等工作,助力平安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与满意度。
3.在过程指标层面:严格管控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做到支出合规,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资金使用透明规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院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年初结合检察业务工作需求,科学编制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动态跟踪资金使用、任务推进情况;年末对照绩效指标开展全面自评,梳理成效、查摆短板,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工作考核挂钩,不断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与管理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032.53 万元,比上年减少139.48 万元,降低13.51 %,主要原因为:人员存在变动,致使人员经费存在浮动。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执行 1246.14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74.13 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人员存在变动、一次性探亲费、体检费等标准增长致使人员经费存在浮动。
3.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
项目 (按功能分类)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 (万元) |
差异原因 |
|
公共安全支出 |
818.69 |
984.62 |
休假探亲及包干保准存在调整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2.32 |
92.32 |
|
|
卫生健康支出 |
52.28 |
58.88 |
体检费增长 |
|
住房保障支出 |
69.24 |
125.32 |
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基数调整导致 |
|
合计 |
1032.53 |
1261.14 |
|
4.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98万元,较上年增长100%。2025年支出0.9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2025年和2024年年支出均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严格按照林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的相关规定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2025年和2024年支出均为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2025年和2024年一致,主要原因为:因公用经费不足,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从检察业务经费中列支。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保有车辆5辆。2025年支出9.51万元,较上年减少3.97万元,下降29.45%,主要原因:米林市看守所从2025年投入使用后,我院办案出差次数较上年明显减少。
(3)公务接待费:2025年年初预算为0.98万元,同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近几年因疫情原因,未存在公务接待,2025年起我院开始存在公务接待工作。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 ,接待人数79人,共计支出0.9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部门在预算年度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经济性方面,合理控制了各项支出;效率方面,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部分工作提前完成;效果性方面,达到了预期的工作效果;公平性方面,确保了资源分配合理、服务对象公平享受服务。
(一)履职完成情况:年度各项计划任务总体落实到位。数量上,各类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新媒体信息发布、党风廉政教育等核心工作均超额完成年度量化指标,队伍建设、预算执行等基础工作全面落地;质量上,检察履职、干警培训、经费管控、检察建议落实等工作质量达标,仅新建12309检察服务大厅项目进度未完全达标;时效上,人员待遇发放、预决算公开、日常业务办理等常规工作及时高效,基建专项项目存在一定滞后。
(二)履职效果情况:履职综合效益充分显现。社会效益方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有效维护司法公正,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与司法获得感;生态效益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经济效益方面,通过规范司法、化解矛盾,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维护区域法治环境。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来看:通过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基层普法等工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持续提升。部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业务开展形成长效机制,为持续履职筑牢基础;受基建项目进度影响,短期服务效能提升存在制约,整体具备良好可持续发展潜力。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年度,个别项目工作进度未达预期。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后续我院将针对相关工作短板,加快项目进度与收尾,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地;同时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紧盯各项三级指标的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与部门履职效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整改提质应用:对照本次绩效自评短板问题,逐项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紧盯滞后项目推进闭环落实,持续优化检察业务履职、项目建设管控全流程工作,补齐绩效短板弱项。
2.预算编制应用: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申报、资金额度统筹、项目排序的重要依据,科学优化资金投向结构,从严管控低效支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率。
3管理长效应用:以绩效自评倒逼全过程绩效管理提质,常态化规范业务流程、压实岗位职责,将绩效理念深入案件办理、队伍建设、民生服务、经费管控等日常工作,健全长效绩效管控机制。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全面规范公开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与群众监督。完整公开绩效目标完成概况、指标落实成效、问题整改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等核心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完整、程序合规规范、时限符合要求,全面保障财政资金使用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