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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人民法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3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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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人民法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朗县人民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为正科级单位,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朗县人民法院机关全部数据,主要职能、职责定位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审理法律规定由本级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复杂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情况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10)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部门组织架构

(1)内设机构构成

朗县人民法院包括五个内设机构,分别包括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以及两个派出法庭:仲达人民法庭、洞嘎人民法庭。

(2)人员编制构成

朗县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人数26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人员23人。

3.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2,147.05万元,较上年增长31.23%。负债总额347.05万元,较上年增长75.13%。净资产1,800.00万元,较上年增长25.18%。

其中:流动资产:2025年银行存款金额为347.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48.88万元,增长了75.13%,主要原因为案件暂收款增加。固定资产:固定资产1,656.53万元,较上年增长17.97%, 占资产总额77.1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增房屋建筑物(诉讼服务中心);在建工程(诉讼服务中心装饰装修附属工程)114.20万元,占资产总额5.3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9.27万元,较上年下降13.26%,占资产总额1.36%。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5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市委二届历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紧扣县委“1343”发展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截至12月31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9件(旧存32件),同比增长7.84%,审执结350件,审限内结案率92.93%,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增强,为推动朗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林芝改革开放先行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5年,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科学统筹、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有力保障法院各项履职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严格强化经费管理,严控日常运行成本。高质高效抓实完成诉讼服务、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朗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林芝改革开放先行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5年度,本院严格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司法经费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按照本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绩效编制、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流程职责,压实财务工作职责,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二是结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执行攻坚、队伍建设、综合保障等年度工作任务,科学编制部门整体支出及支出绩效目标,确保目标贴合法院履职实际、可量化、可考核。三是定期对预算执行进度、经费使用、绩效目标推进情况开展跟踪核查,重点监控经费执行情况,对执行滞后、绩效偏差及时预警、督促整改,保障资金高效规范使用。四是扎实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围绕办案质效、服务成效、资金效益等全面开展自评,客观总结成效、查摆短板问题,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材料。五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优化下年度预算编制、统筹办案经费、压减低效支出、改进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财政资金对司法履职的保障效能。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5年度,本院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规范编制、执行年度预算,强化经费保障与内控管理。一是预算编制情况:年初财政批复本院预算145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保障干警待遇及机关日常运转;项目支出370.99万元,主要用于诉讼费退费、党建经费、“双百计划”经费、人民陪审员经费、司法救助经费、“三支一扶”补助经费等办案、综合保障工作;“三公”经费严格按厉行节约要求编制,从严控制规模。二是预算执行情况:全年实际支出1450.8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基本支出足额执行,保障干警工资、社保及日常运转;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司法救助金发放、党建经费等,切实保障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三公”经费严格管控,支出未超预算。三是预算调整及结转情况:本年度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及财政管理要求,按程序办理预算调剂、追加103.2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48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形成,将按财政规定规范管理使用。四是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制度,健全完善《朗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朗县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朗县人民法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报销、层级审批审核流程,强化财务内控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表1:2025年朗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决算数

执行率

年初预算

调整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一、基本支出

1070.93

8.96

1079.89

1079.89

100%

(一)人员经费

1019.88

-44.52

975.36

975.36

100%

(二)公用经费

51.05

53.48

104.53

104.53

100%

二、项目支出

489.64

-112.17

377.47

370.99

98.28%

合计

1560.57

-103.21

1457.36

1450.88

99.56%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本年度,我院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履行审判执行、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等法定职责从严压实履职责任,在司法服务上精准发力,社会满意度逐步提升,工作运行可持续性持续增强,整体绩效目标不断实现。

(一)履职完成情况:2025年度,我院案件受理量逐步提升。依法受理审结刑事、民商事、执行等各类案件,案件总量同比上升7.84%;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年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培训90余场次,各类业务学习160余场次。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庭审规范、文书制作等要求,加强自评与交叉评查、司法执法“回头看”等案件评查、流程管控工作,上诉率、执行到位率等指标控制在合理区间内,民事案件调撤率、首执案件终本率等指标优于最高院确定的指标区间,严格遵守法定审理期限,优化办案流程,办案周期不断压缩,审限内结案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履职效果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民生类案件,不断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和谐;深化诉源治理,常态化安排人员入驻县综治中心,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助力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精准审理商事合同、民间借贷、涉企纠纷等,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共同签订《关于构建朗县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栖息地全方位保护协同机制的合作协议》,并在相关区域举行了司法保护令立牌仪式,通过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司法保护,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互促共进。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判后答疑、案件当事人回访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立案窗口设立满意度评价牌,针对群众反馈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厚植司法为民温度,司法服务态度、便民利民举措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社会各界评价总体向好。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预算绩效统筹衔接不够紧密,部门整体支出与审判执行、司法服务等业务工作匹配度有待提升,部分资金使用率不高;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系统,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评价结果对优化司法履职、提升服务质效的倒逼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科学编制绩效目标,精准对接办案保障、便民服务、基层治理等工作,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梳理绩效短板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以绩效倒逼司法质效、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实现预算安排与履职成效同步推进。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面总结履职成效,查摆问题短板,明确整改方向。一方面,强化结果运用,将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制、资金统筹的重要依据,优化资金配置;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财政信息公开规定,通过政务平台公开绩效自评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5年党建经费绩效自评表

 2025年诉讼费退费绩效自评表

  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表

 

 

西藏自治区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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