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填报人姓名:吴贤坤
联系电话:0894-5700366
填报日期:2026.4.19
林芝市财政局制
2026年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程序提起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部门组织架构
(1)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巴宜区法院内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内设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总支)。下设3个基层人民法庭:八一法庭、百巴法庭、鲁朗法庭。
(2)人员构成
巴宜区法院2024年末在职人员57人,其中行政人员5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人。“三定方案”中核定专项政法编制人数59名。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实现新提升。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312" style="font-family: 仿宋,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pt;">“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谋求新作为。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落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措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公平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事、刑事、行政类案件分析研判,深层次挖掘案发原因,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府院联动机制有效运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及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党委领导下联合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确保多元化解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进一步优化审判监督管理,有效提高适用法律的统一性、准确性、权威性,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
四是在增进民生福祉上迈出新步伐。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推动适用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模式,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不断完善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庭审等功能建设,全面实现网上电子诉讼,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风貌。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担当,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将临聘人员纳入全院统一管理体系,规范司法行为,全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环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充分用好援藏平台,加强与援助法院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大的人才援助、智力援助力度,为审判管理运行和审判方式优化注入新生动力。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审判执行业务绩效目标
保障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提升案件审结率、执结率,缩短办案周期,降低瑕疵案件、发改案件数量。规范执行流程,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群众执行难问题。
2.诉讼服务与便民司法绩效目标
保障诉讼服务中心、线上诉讼平台正常运行,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机制,畅通立案、调解、咨询、信访渠道,减少群众诉累,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平。
3.机关运行与后勤保障绩效目标
保障单位日常办公、会议、安保、水电物业、公务用车、办公设备运维、场所修缮等基础运转工作有序开展。规范物资采购、领用、管理,保障办案办公基础条件,为司法主业提供坚实后勤支撑。
4.信息化运维绩效目标
保障智慧法院、网上办案、电子送达、庭审直播、文书公开、机房网络等系统稳定运行,推进无纸化办案办公,提升司法工作智能化、规范化、高效化水平,保障网络与数据安全。
5.队伍建设与廉政建设绩效目标
常态化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整顿,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筑牢司法廉洁防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四)部门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规范预算编制,精准设定绩效目标
结合年度审判任务、办案保障、日常运转及重点工作安排,科学测算经费需求,做实预算编制。严格对照绩效管理要求,逐项设定可量化、可考核、可落地的绩效目标,确保预算安排与履职任务相匹配、绩效指标与业务工作相衔接,从源头上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经费开支标准,规范资金审批、支付、报销流程,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优先保障审判执行、便民诉讼、安保运维等重点刚性支出。全年资金使用合规,无挤占、挪用、违规列支等问题,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
(五)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度年初预算收入共计3408.71万元,年初预算支出共计3408.7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9.1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为主要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度预算执行收入共计3323.51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入减少109.01万元,减少了3.1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3.差异原因分析
2025年年初财政下达经费指标3408.71万元,2025年度财政下达经费指标共3280.51万元,且其他收入43万元为广东对口援助资金,支出差异率为3.76%,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内下达专项经费减少(收回中央转移支付125万元),致使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相比较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全年受理案件3505件、结案率达到了86.43%、参与庭审值庭、押解人次共计1856场次、共计下达司法建议书2份。常态化开展诉讼服务、诉前调解、信访接待、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便民司法工作,能高效完成年度审判执行任务,并实现案件应收尽收,有序办结。
2.质量指标
全年发回重审案件10件,低于绩效指标值的50件,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办案质量较高。
3.效果指标
年度办理文件931件,能及时办理各类文件,及时相应上级,提高法院的整体工作效率。
4.成本指标
全年资金预算执行率达95.10%,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办案经费、运维经费、车辆运维等各项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率。
(二)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服判息诉率88.34%、民商调解率28.9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强化院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共计16场次,从根源上解决各项安全隐患,更好的保障干警及办事人员的人身安全;持续强化干警保密培训2场次,有效避免日常工作中的泄密问题,进一步加强干警的保密意识。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88.34%、干警满意度95.10%,当事人、办事群众对诉讼服务、窗口服务、信访处置整体满意度良好。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绩效指标量化细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二是预算执行进度阶段性不够均衡;三是绩效成果转化运用力度不足,以绩效促管理、以绩效促履职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院将对照绩效目标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细化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不断提升绩效目标精准性;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统筹调度,提升资金使用均衡性与实效性;健全绩效目标落实、日常监控、自评整改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把绩效管理深度融入司法履职全过程,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更加精准高效的经费保障,推动全院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院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充分运用绩效自评结果,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完善。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编制、资金统筹、项目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持续规范内控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财政信息公开规定,及时规范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