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有关规定,林芝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分别由巴宜区、米林市、工布江达县、朗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人民代表大会、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选出林芝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0名。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240名代表的资格有效。
现将林芝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