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累计召开代表大会7次、常委会会议40次、主任会议82次,制定、修订(正)、起草、报备地方性法规10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9个,开展执法检查22次、专题调研49次,作出决议决定68份,印发审议意见73份,为推动林芝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高举旗帜明方向绝对忠诚显本色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前行。五年来,就立法、监督、任免等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83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2人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2批次179人次;参与抢险救灾、应急保障等重点任务超625人次,接待国内外考察团252批次2953人次。

厉行法治固根本守护公平暖民心
五年间,市人大常委会修正了《林芝市地方立法条例》,制定《林芝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草拟《林芝市尼洋河流域保护条例》,开展巴松措、古树名木保护等立法储备项目前期调研,构筑“一江一河一湖一木”生态保护法规矩阵。五年来,累计召开立法调研、座谈、论证会50余场,征集意见建议123条,采纳反馈37条。组建21名不同领域专家的立法咨询专家库,邀请10名具有专业水平的专家深度参与法规起草,充分发挥专家在专业领域的智库作用。


紧盯大局强监督依法履职促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实施情况、安边固边等专项调研。同时,固化“1+N”报告模式,对14家单位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创新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累计督促25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并围绕教育“双减”政策落实、妇女“两癌”筛查救治等44项民生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提出对策建议203条。


广纳民意聚民智赤诚为民践初心
五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534名基层代表,五级人大代表累计联系选民超15万余人次,收集社情民意7798条,答复办结6362条;共分类交办代表建议251件、口头意见645条,A类建议由届初的53.6%提高至69.6%。同时,系统梳理并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各类规章制度20余项。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守正创新、实干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林芝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