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仁增 (身份证号)540102200401112514因保管不善,将藏2023林芝市不动产权第0000401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格桑仁增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