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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党内通报》和《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通报》

  • 2019年04月22日 10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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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通报

市委巡察一组于201811月16日至1231在我办开展了为期45天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于1月28日向我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全面认领、认真整改,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了集中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通报通报如下:

办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市委书记马升昌同志在听取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集中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迅速部署,立改立行。在收到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我办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主任及其他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根据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市扶贫办党组书记大尼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一组的意见建议,组织讨论整改方案。对巡察组指出的五个大方面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在市委巡察一组的指导下多次修改定稿,最终制定了《林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同时要求各科室根据整改方案,认真对标对表检查,全面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在办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严明纪律,务求实效。针对反馈的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31项整改措施,办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分工,全面抓好各自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对复杂问题,办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逐步分期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及时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的过程,促进扶贫系统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具体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4月10日,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办公会议1次,研究整改措施,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根据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五个方面的问题,我办提出整改措施31条,现已完成26条,正在整改5条。

(一)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章立制。修订了办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会议规则》以及《市扶贫办“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市扶贫办补助标准及报销管理细则》将本单位负责落实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统筹使用计划,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

2、强化学习。3月11日印发了《市扶贫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将脱贫攻坚专题作为重要内容安排学习;整改以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脱贫攻坚知识4次;3月18日下午邀请市委党校李雪峰老师来开展专题讲座;3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脱贫攻坚政策理论知识问答测试,平均分数达90分以上。

3、严格议事程序。针对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出现不一致的的问题,我办完善了办党组《会议规则》,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充分做好拟定事项的前期酝酿,严格文件审核审批制度,确保会议纪要真实反映会议内容。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充实工作人员,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任务繁重,人少事多的困难,积极向市委、政府反映,充实了7名干部到指挥部办公室和整改办工作,努力解决人少事多、加班频繁的问题;二是主动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了2018年干部职工加班补助。三是召开了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谈心谈话,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在全办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5、厘清办党组与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是为进一步厘清了办党组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加强对指挥部办公室专班的工作组织领导,办党组修订了《会议规则》,指挥部办公室修订了《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及各专项组工作职责与工作议事制度》,确保了脱贫攻坚议事决策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清晰,工作落实有力。

6、加强沟通协调。一是进一步落实《林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办领导、各科室与指挥部各专项组的对接分工。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发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积极参与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巡视和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以各专项组为单位,推动各专项组工作任务整改落实。

7、加强督促指导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一是加强与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组的沟通协调,并加强工作指导,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产业精准扶贫督导调研工作的通知》,以确保项目后期管理跟踪到位,发挥应有效益。二是积极参与,办党组派出扶贫办骨干力量3人配合产业组赴7县区调研,就党委政府责任落实、产业工作机制制度建立、产业脱贫项目后期管理情况,以及2019年项目拟实施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调研,督促19个项目加快建设。

8、加强思想文化政策宣传工作。一是编印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汇编》《自治区脱贫攻坚政策汇编》并发至市领导和市中区直部分单位主要领导,编印了《脱贫攻坚政策明白手册》(藏汉双语)3.7万余本,目前已发放3.2万本到干部群众手中,其中驻村干部人手一册,全市农牧民群众每户一册。二是印发《脱贫攻坚理论政策测试复习题》并组织测试协同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上报脱贫攻坚典型事迹的通知》,协同市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典型工作。三是3月22日-27日安排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调研员尼玛参加市委脱贫攻坚政策理论宣讲团赴七县区开展宣讲活动。

9、提高1亿元风险补偿担保金使用效率。按照基金使用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对接,让更多符合条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得到金融信贷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基金作用。

(二)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指挥部办公室的监督。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工作部署精神,全面抓好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范围内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到时时监督、过程监督。二是了解掌握市扶贫办和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权责清单,加强对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的监督。

2、严肃抓好廉政谈话工作,一是督促市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制定“三必谈”工作计划,派驻纪检监察组适时对市扶贫办落实“三必谈”工作进行监督;3月6日,对廉政谈话情况进行了问询督促。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市扶贫办党组的沟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组同市扶贫办党组书记大尼玛同志开展了1次沟通谈话,掌握市扶贫办工作开展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情况。

3、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监督。一是对市扶贫办党组督查整改落实《关于自治区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并监督市扶贫办党组对照《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督促其做到整改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参加市扶贫办党组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督促掌握整改工作进度。二是3月6日通过实地问询方式督促并监督市扶贫办、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按时、保质落实整改工作。

(三)抓党建促脱贫和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作风要求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狠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一是2019年初至今,办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督导5人累计38天,其中春节藏历年期间,办党组副书记、主任闫新航赴驻村点调研指导并慰问贫困群众;3月份,办党组副书记韦浩同志前往驻村点一周时间督导慰问。二是市扶贫办驻朗县拉多乡白坡章村工作队会同村“两委”,结合实际,率先制定了该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市扶贫办按照《关于出具2018年各类已拨付资金票据的通知》(林脱贫指办发〔2018〕115号)文件精神,各单位于3月18日补齐相关票据。针对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问题,我们将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针对虚列开支问题,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3、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决策程序。一是针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询价问题,我办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进行询价,建章立制,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二是针对项目资料不齐全问题,我办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审批,做到手续齐全,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其他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办党组研究决定事项。一是针对黄敏同志至今仍占用市扶贫办编制问题向组织部请示报告,争取早日解决;二是认真执行修订后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会议规划》,保证制度的规范化和严肃性。

(五)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请示主管部门配齐人员和组织机构。一是针对管理层人员履职不到位、未配备专职人员的问题,已向上级部门申请,争取问题尽早解决,我公司将继续加强跟踪力度。二是针对没有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问题,向市纪委请示,请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目前市纪委正在研究相关事宜,我公司将继续加强跟踪力度,争取问题尽早解决。

2、针对增股投资资料不齐全仅有上级会议纪要无正式批复的问题,今后我公司将加强公文管理,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3、兼职人员按规定报告情况。2月13日,闫新航同志以书面形式向办党组报告在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在2018年度办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对未报告在公司兼职期间履职情况进行了剖析,分析了原因,制定了整改,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都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4、严格采购程序。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在采购工作中,征求律师事务所意见建议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2018年9月,收回预付西藏噶吉林建材有限公司预付钢材款,下步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拨款。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中央第三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巡视和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配合各专项组,推动我市脱贫攻坚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按照巡察组提出的五大类的问题,结合中央第三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办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各项制度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和中央第三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力争推动扶贫各方面工作得到新的提升。

欢迎社会各界对市扶贫办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任何意见建议,欢迎来信、来函、来电或通过邮件如实反映。电话0894-5821201,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自强路3号林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邮箱:xzlzfpb@163.com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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