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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2018年03月16日 17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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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 年 03 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统计局下设9个业务科室。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各类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林芝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的发布制度。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指导各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8)、承办林芝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协助局、队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队、中心业务工作;负责全局、队日常行政后勤事务和相关信息、文秘、档案、保卫、卫生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局、队人事、劳资、福利等工作,管理局、队属财务和资产;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证》、统计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地区为民办实事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法》的宣传教育,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2、综合核算科

对全地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宏观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地区以及分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发布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全地区统计信息网和局域网内容的组织管理;负责小康生活水平测评;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

    3、农业和农村住户调查科

组织实施农业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畜牧、水产等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城镇贸易科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商品地区场以及其他第三产业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社会科技与工贸投资科

一是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邮电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二是组织实施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投资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地区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法规制度和服务业科

一是草拟我地区中长期统计体制和统计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草拟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承办与统计工作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审批各县、各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的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二是建立健全全地区服务业调查方法制度,设计和组织实施全地区服务业统计方案,负责全地区服务业统计数据的整合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地区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地区有关统计数据资料,开展统计分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8、计算站

(1)负责全局、队的计算机管理工作,保证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正常运行。(2)做好广域网和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无安全事故发生。(3)负责外网和内网的维护和及时更新工作。(4)组织做好工业重点企业联网直报和实现数据共享等工作。(5)做好统计历史数据的建档建库和日常管理。(6)组织指导全地区政府统计系统的计算机技术和培训普及工作。(7)及时完成局、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普查中心

(1)及时完成经济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以及临时性调查任务。(2)普查数据质量抽样检查和评估合格,确保普查数据无重大差错。(3)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争取社会支持。(4)加强对普查工作的业务宣传指导,普及普查知识。   

第二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  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2018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9万元;项目支出33.5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98.4万元,与2017年拨款收入498.82万元相比同比增长19.96%,上涨原因为2018年增加人员工资及增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林芝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598.4万元。基本支出收入564.9万元,占总收入比例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63,占基本支出比例89.15%;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6.14%。项目支出收入33.5万元,占总收入比例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0501行政运行431.35万元;

2、2010503机关服务8万元;

3、2010507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14万元;

4、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8万元;

5、2010599信息事务3.5万元;

    6、2082699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4.72万元;

7、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6万元;

8、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5万元;

9、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62万元;

10、2082702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6.05万元;

11、2210203购房补贴19.25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林芝市统计局基本支出564.9万元,占总支出比例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63,占基本支出比例89.15%。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71%;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0.90万元;印刷费0.43万元;水电费1.76万元;邮电费1.93万元;取暖费0.51万元;差旅费9.18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工会经费7.98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6.14%。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林芝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3.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5万元,计划接待公务工作组53批次、270人次,2017年公务接待费2.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0.98万元。2018年统计局公务用车编制4台,实际保有量2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后期追加预算数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车辆运行维护费13.3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下基层调研和收集基础统计资料工作任务加大。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9万元;项目支出33.5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林芝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598.4万元。基本支出收入564.9万元,占总收入比例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63,占基本支出比例89.15%;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6.14%。项目支出收入33.5万元,占总收入比例5.6%。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林芝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598.4万元。基本支出564.9万元,占总支出比例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63,占基本支出比例89.15%;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6.14%。项目支出33.5万元,占总收入比例5.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林芝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26.6万元。使用明细如下:办公费0.90万元;印刷费0.43万元;水电费1.76万元;邮电费1.93万元;取暖费0.51万元;差旅费9.18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工会经费7.98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林芝市统计局无政府采购安排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林芝市统计局共有车辆2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林芝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林芝市相关财务预算管理规定,核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预算。

                                                                          林芝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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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度林芝市统计局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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