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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告知书

  • 2020年07月02日 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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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稳岗补贴基本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西藏自治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5.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信用西藏”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网站进行联网查询)。

若申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还需同级国资委和工商联认定为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

二、稳岗补贴返还资金使用范围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三、稳岗补贴返还标准

1.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确定。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6个月我区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若出台新的政策则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四、网上经办流程

全区稳岗返还网上经办统一网址:“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218.206.180.132)。

1.符合条件的企业点击“单位”进行注册,后台审核通过后,可登陆“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录入所需信息和资料,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当年度稳岗返还申请;

2.企业提交申请信息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进行审核,如有异常将会电话回访

3.稳岗返还网上经办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林芝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894-580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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