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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

  • 2019年04月12日 1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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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林芝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听取市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次仁央宗出席会议并讲话。

次仁央宗指出,文物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蕴含着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也包含着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文物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对促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化繁荣意义重大。她强调,通过检查,促进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在林芝的全面贯彻实施,通过监督,敦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传承林芝优秀传统文化,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各级部门尤其与文物保护有关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从贯彻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原因、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入手,认真检查,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认真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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