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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7-0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2019年04月02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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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工作亟待规范(措施3:各级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的现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力。)

责任单位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王启展

联系电话

0894-5828841

整改目标

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的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力。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实现规范运营

2.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严查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的现象,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填埋场操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操作规范、管理到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为充分总结工作经验,加快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制定印发了《林芝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办法》(林住建发〔2018〕153号),明确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和运行管理责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加强日常监督、加大处罚力度。2018年组织专项检查2次,出动9人次,发现问题55项,均已整改完成,对此各县(区)加强了各自辖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收集、暂存、清运、处置监管力度,形成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对整改问题屡教不改者,予以处罚,已下达处罚通知书5份,处罚金额2800元。

目前,我局关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工作亟待规范”问题措施3已落实到位,该任务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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