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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07-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2018年12月22日 22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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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07-02)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责任单位(盖章):林芝市政府      时间:2018年12月7日

反馈问题

全区“未批先建”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全市“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整改方案,完善工作台账;

    2.根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林芝实际,制定了《林芝全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区)、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排查、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林芝全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处罚。

2.根据《方案》要求,全面组织排查。摸清“未批先建”项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2018年5月份,全市排查 “未批先建”建设项目13个。全部已处罚到位,处罚金额为130余万元。

4.林芝市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贯彻落实《环评法》,杜绝新增“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目前,我市关于“未批先建”清理整顿工作已完成,该任务已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责任单位(盖章):林芝市政府     时间:2018年12月7日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区“未批先建”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

林芝市环保局

责任人

洛桑群培

联系电话

0894-5821021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全市“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整改方案,完善工作台账;

    2.根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根据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开展全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林芝实际,制定了《林芝全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区)、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排查、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方案》,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处罚。

2.根据《方案》要求,全面组织排查。摸清“未批先建”项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2018年5月,全市排查 “未批先建”建设项目13个,已处罚到位,处罚金额为130余万元,约谈1人。

4.林芝市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贯彻落实《环评法》,杜绝新增“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目前,我市关于“未批先建”清理整顿工作已完成,该任务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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